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4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和“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
(一)支持领域
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下称“省尖端博后”)面向海内外公开招引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来鄂从事博士后研究,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是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北斗、人工智能、工业母机、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新兴产业;
二是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高端芯片、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合成生物、基因和细胞治疗、氢能与核聚变等未来产业;
三是其他基础学科及前沿领域。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具有较高学术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申报项目属于自然科学。
3.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已进站人员须是2026年1月1日(含)之后进站。同等条件下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4.拟(已)进站博士毕业学校排名为全球前30名的可直接入选本项目,名额不超过20个,优先安排已进站人员。
5.应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6.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后专项)、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等人员不可申报。在职身份人员不可申报。
(三)资助标准
省尖端博士后项目入选人员获得湖北省资助40万元,分2年发放。其中,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已入选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的人员,不享受省尖端人才项目经费资助;已入选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B档、C档)的,湖北省分别补发经费4万元/人、16万元/人,分2年发放。
(四)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于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s://hbzj.hb12333.com/hbzj-web),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省尖端博士后申报信息(模板见附件1-1),并上传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或工作意向协议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设站单位和学校审核,上传材料均须为PDF文档。申报项目如涉密须脱密处理。
二、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一)支持领域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下称“省博新人才项目”)重点支持在以下领域从事原创性、引领性、应用性研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1.自科领域: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北斗、人工智能、工业母机、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高端芯片、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合成生物、基因和细胞治疗、氢能与核聚变等基础、前沿、关键问题研究;
2.社科领域:党的创新理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前沿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潜心科研、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申报人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
3.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依托项目由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4.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国家(省)青拔计划人选、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可申报。
5.省博新人才项目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湖北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和B档不可同时获得。
6.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
省博新人才项目资助标准分为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湖北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和B档。其中,A档资助(限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申报)拟遴选100人左右,对获选人员每人资助18万元。B档资助拟遴选100人左右,对获选人员每人资助9万元。资助经费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经费。资助经费一次性发放。
(四)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于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s:// hbzj.hb12333.com/hbzj-web),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省博新人才项目申报信息(模板见附件2-1),并上传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材料均须为PDF格式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涉密的务必脱密后提交。
已申报202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湖北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人员,此次无需重复申报A档,如需继续申报B档,请按系统提示跳转B档申报系统,完成B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
三、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
(一)支持重点
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以下简称“省先锋人才”)面向出站后来鄂留鄂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择优进行生活补贴资助。2026年全省拟遴选100人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认定条件及评选条件。申报人应当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认定条件或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潜心科研,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进站身份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或外籍人员。
(3)出站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站考核评级为优秀及以上等次。
(4)出站当年初次就业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博士后在站期间已办理入职的和博士后站前、在站与出站后工作单位均为同一单位的,不得申报(注:三个单位只要其中一个不一样即可申报)。
2.认定条件
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人员或入选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项目人员。
3.评选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三)资助标准
获选人员每人资助15万元,分3年发放。获选人员在申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支持。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将纸质版《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表》(模板见附件3-1)及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8日17:00之前提至所在的教学科研单位。
2.教学科研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的《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表》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表中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单位于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人才办(行政楼220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yh.zhang@ccnu.edu.cn。
3.学校复审公示。学校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将推荐申报人选进行公示。
4.申请人在线提交申报信息。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需于5月18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s:// hbzj.hb12333.com/hbzj-web),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省先锋人才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进站前、在站、出站后整个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获得有关计划、资助证明材料,取得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学校公示情况和结果、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上传材料均须为PDF格式原件扫描件。
5.学校审核及报送。6月10日前,人才办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和提交。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认真了解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管理要求等。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客观真实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3.申报人须规范、完整、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在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项目须脱密。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宇豪
联系电话:027-67863087
办公地点:行政楼220办公室
附件:
项目申报说明.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