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教学型教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彰显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积极性,落实相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学校经研究决定设置教学型教授岗位,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4〕11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华师行字〔2016〕192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补充意见》(华师行字〔2018〕37号)等文件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突出教学工作实绩与能力,激励先进,体现育人导向。

二、评审组织

为切实加强该项工作,将成立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三、岗位职数及申报要求

本次“教学型教授”设聘用岗位1名(不包括学科教学论系列教师),不限申报名额。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3日—3月14日,发布相关通知,各学院组织动员申报。

2.2024年3月15日—3月22日,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入口:http://hrs.ccnu.edu.cn,并将反映本人教学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送交各学院聘用组。

3.2024年4月6日前,各学院聘用组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师德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包括展示拟推荐人员的教学成果原件)。

4.2024年4月7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127办公室。

5.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组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

6.学校发文聘用。

五、其它工作要求

请参见《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4〕11号)。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本科生院。

附件: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


联系人:刘璐(本科生院) 电话:67866205

              孔庆鹏(人事部) 电话:67866861

本科生院  人事部

2024年3月13日

联系我们

  • 规划与招聘办公室 67862129

  •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67861459

  • 聘用与发展办公室 67868053

  • 考核评价办公室 67867265

  • 薪酬与社保办公室 67862197

  • 综合管理办公室 67868048

人事部

  • 华中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

  • 人事部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二楼     师德师风投诉举报邮箱:dwjsgzb@ccnu.edu.cn       举报电话:027-67863320
Copyright ? 2022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