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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选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根据《通知》规定,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1人。

三、选拔流程

1.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申报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报)并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5:00前,将学院推荐报告和人选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报送人事部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yhzhang@mail.ccn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3.学校对拟推荐人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67862129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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