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争创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请各单位通知并协助本单位享受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教师提交2019年的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9年拟使用科研启动经费的高层次人才,请按照与学校签订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结合已填报的《华中师范大学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立项申请书》,填报提交《华中师范大学教师科研启动经费2019年预算表》。
2.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经费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争创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执行。
3.为了便于建设经费运行与管理,财务处设置“师资队伍建设顶尖专项经费”项目的部门编号为人事部,具体子项目编号分类如下:
子项目编号 | 子项目名称 |
0900-30101190001 | 高端人才引智计划/“高精尖”柔性引进人才计划 |
0900-30101190003 | 专职科研倍增计划(含博士后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