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单位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作者:

校内各单位:

2022年度二级单位考评方案已经学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教学科研单位以学科建设为导向,主要围绕党建与思政工作、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以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导向,主要围绕党建与思政工作、服务质量、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评方式

本年度采取“合格考核+单项奖评选”方式,在合格考核基础上,开展单项奖评选。

1.合格考核

教学科研单位由牵头部门结合已掌握数据及各单位分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关键核心指标进行考核评分;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根据2022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考核。

合格考核原则上无须被考核单位额外提交材料,个别确需补充材料的,请按牵头部门要求提供。

2.单项奖评选

本年度共设单项奖100项。其中,教学科研单位43项,包括“党建与思政工作”8项,“人才培养”11项,“科研与社会服务”11项,“教师队伍建设”8项,“突出贡献奖”原则上不超过5项。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57项,包括“党建与思政工作”6项,“服务质量”5项,“绩效贡献奖”46项。原则上每单位获评单项奖不超过3项(突出贡献奖不计入)。

对于教学科研单位,“党建与思政工作”“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单项奖无须申报,由各牵头部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提名,“突出贡献奖”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须为特别重大的突破性成果。

对于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党建与思政工作”“服务质量”单项奖无须申报,由牵头部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提名,“绩效贡献奖”可申报不超过3项,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须为完成效果好、业绩贡献大的关键任务,特别是学校要点任务。

一票否决规定:本年度出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单位,合格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得参评单项奖。

三、工作安排

1.单位申报

请申报突出贡献奖(绩效贡献奖)的单位于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cnuhr@mail.ccnu.edu.cn,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不申报。

2.牵头部门考评

请各牵头部门于11月24日前完成相应的单项奖考核,提交考核意见及“一票否决”事项。

3.学校评审

学校于11月30日前组织并完成评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蔡 旷67867265,武米雪67866996

五、办公地点

行政楼104室


附 件:

2022年度二级单位突出贡献奖(绩效贡献奖)申报表


人事部

2023年11月7日


联系我们

  • 规划与招聘办公室 67862129

  •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67861459

  • 聘用与发展办公室 67868053

  • 考核评价办公室 67867265

  • 薪酬与社保办公室 67862197

  • 综合管理办公室 67868048

人事部

  • 华中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

  • 人事部处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二楼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