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站初审
1、项目博士后申请人向合作导师、流动站设站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学位证书及表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师资博士后需要通过教师选拔程序。
2、项目博士后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流动站组织进站考核决定博士后招收人选,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表》,包括申请者基本情况、项目情况(项目来源、性质、经费一定要填写)以及流动站考核小组的意见。考核表由考核负责人签字和流动站盖章(设站单位意见由校博管办盖章),并向校博管办提交招收博士后的报告,报告参考模板填写,重点包括博士后学习、工作经历,发表的重要成果,以及在站期间工作任务。
已通过教师选拔程序的师资博士后也需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表》,包括申请者基本情况、项目情况(如为自选项目,项目来源、性质、经费可以不填写,如为合作导师项目,则需要填写)以及流动站考核小组的意见,与第二项中的进站材料同时提交。
3、项目博士后申请人提交已发表成果证明材料(检索报告)。
二、办理进站手续
校博管办审核同意招收后,办理进站手续,提交以下入站申请材料(外籍博士后需先签订工作协议,并凭协议经由国际处取得工作签证后再办理进站手续,进站手续完结后方可来华报到):
1、申请注册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向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递交如下进站申请材料(一式2份,外籍人员一式1份):
(1)网上填写《博士后申请表》。
(2)上传《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请根据身份填写相应审核表。注意:审核表需要根据表格要求先签字、盖章后再上传。
(3)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扫描),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扫描件。
(4)申请人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需将博士毕业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留学回国人员除国外的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留学回国证明。
2、以上材料填写、上传后提交流动站审核,校博管办,省博管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外籍人员一式1份,《博士后申请表》本人签字),并从系统中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交博管办。
3、申请人体检合格的“体检表”,一般建议华师医院体检。
4、审核体检通过人员,登录心理测评系统(http://x9.100psy.cn/UserLogin.aspx),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测评。
5、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需对照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博士毕业生,需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报到证。
(2)企业博士后:拟进工作站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进站时可暂不提供,进站6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按退站处理);
(4)在职人员由在职单位出具的同意脱产研究的函;辞职人员由原单位出具辞职证明。以上函件或证明要求原单位的红头文件格式。
(5)外籍人员: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及大使馆出具的博士学位认证。
三、办理报到手续
申请人办理到职手续,签订博士后聘用合同。
人事部(校博管办)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