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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近期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以下简称“省先锋人才项目”)面向出站后来鄂留鄂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择优进行生活补贴资助。2024年拟遴选100人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认定条件及评选条件。申报人应当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认定条件或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潜心科研,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进站身份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或外籍人员。

3.出站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出站考核评级为优秀及以上等次。

5.出站当年初次就业与我校签订3年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

6.博士后在站期间已办理入职的和博士后站前、在站与出站后工作单位均为同一单位的,不得申报。

认定条件

1.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人员。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或面上项目资助或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获得国家或我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且出站后到在鄂企业或省属事业单位工作。

评选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三、资助标准

获选人员每人资助15万元,分3年发放。获选人员在申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支持。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将纸质版《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1)及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31日17:00之前提至所在的教学科研单位。

2.教学科研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的《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表》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表中填写“所在单位意见”。于9月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109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heshuai@ccnu.edu.cn。

3.学校复审公示。学校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9月12日之前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4.申请人在线提交申报信息。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于9月16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6:9997/hbzj-web/),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省先锋人才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进站前、在站、出站后整个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获得有关计划、资助证明材料,取得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公示情况和结果、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上传材料均须为PDF文档。

五、特别说明

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在申报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认真了解项目申报条件、项目管理要求,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何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1459、027-67867265

办公地点:行政楼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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