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始创于1953年,秉承“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以稳健的姿态向社会展现着良好的幼教风貌,现已成为湖北省示范幼儿园。为推进我园进一步发展,现面向社会诚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厨师2人,财务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能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学历要求: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的8月31日后出生)。
(四)岗位条件:
1.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2.性格开朗,形象气质好,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能够胜任岗位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hsyey@mail.ccn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解除用工关系。
(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名单;面试者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考核。一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实操测试;二是面试问答,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三是心理测试。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拟录用环节。
(五)录用
1.拟定录用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健康证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与幼儿园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后上岗工作。
四、用工形式
(一)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B类岗位。
(二)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至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工作。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遵守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的相关规定,按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魏老师027-67868180
孙老师027-67863378
华中师范大学国合处
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