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始创于1953年,秉承“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以稳健的姿态向社会展现着良好的幼教风貌,现已成为湖北省示范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财会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原则上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有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条件
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条件
(1)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扎实的财务理论知识和较强综合素质,具备高校财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信息处理、分析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素质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登记。有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hsyey@mail.ccn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解除用工关系。
2.成立招聘工作小组。人事部会同幼儿园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3.信息初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信息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参加考核者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招聘考核。一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二是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招聘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
5.公示。人事部、幼儿园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拟录用环节。
6.政审。人事部、幼儿园将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审查,组织相关测试。
7.录用
(1)拟定录用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健康证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与幼儿园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后上岗工作。
三、用工形式
1.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B类岗位。
2.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至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工作。
4.聘用人员上岗后,遵守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的相关规定,按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幼儿园胡老师电话:027-67868616
人事部程老师电话:027-67863251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