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始创于1953年,秉承“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以稳健的姿态向社会展现着良好的幼教风貌,现已成为湖北省示范幼儿园。为推进我园进一步发展,现面向社会诚聘工勤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保育员岗位1人;
(二)食堂小工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能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1年的6月1日。
(四)岗位条件:
1.保育员岗位
(1)熟悉幼儿保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保育员资格证者或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2)性格开朗,形象气质好,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食堂小工岗位
(1)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营养与健康专业知识。
(2)有食堂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有意应聘者请登陆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网站http://hr.ccnu.edu.cn/或幼儿园网站http://hzsdyey.xxbb.cn/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hsyey@mail.ccn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解除用工关系。
(二)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幼儿园在人事部的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三)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名单;面试者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考核。一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实操测试;二是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招聘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
(五)公示。人事部、幼儿园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拟录用环节。
(六)录用
1.拟定录用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健康证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与幼儿园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后上岗工作。
四、用工形式
(一)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C类岗位。
(二)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派遣至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工作。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遵守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的相关规定,按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幼儿园胡老师电话:027-67868616
人事部王老师电话:027-67862813
附: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人员报名表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