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及湖北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激励我校新入职人员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新的岗位中,切实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岗前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新入职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引导,使其掌握岗位基本规范,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立足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帮助新入职人员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
二、培训对象
2023、2024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以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发展三大维度开展相关培训。
(二)培训方式
培训由集中授课、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部分组成,学时一共为144课时。采取“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下与线上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线下集中培训(含校本研修)
7月7日至14日,管理培训综合楼一楼报告厅(南门口)。
(二)线上个人自学
7月7日至8月27日,线上自学网址: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五、培训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岗前培训考核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考试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合卷闭卷考试定于8月28日进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研修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
2.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8月11日至27日。
3.线上学习评分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须于8月27日前完成。
4.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
六、培训结业与证书发放
(一)四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核的四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次年培训和考核。
(三)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七、注意事项及有关规定
(一)线下集中培训(含校本研修)均采取线下签到考勤方式考勤,所有参训学员均须按时参加培训,不能迟到或旷课。集中培训(含校本研修)阶段,对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无故缺勤2次;未提交随堂测试作业2次。
(二)集中培训(含校本研修)阶段,应认真听讲,主动与专家交流;配合组长与班主任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共同维护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在集中培训阶段表现积极良好者,在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考评中将酌情予以额外加分。参训学员若扰乱课堂秩序、妨碍正常教学活动,或不配合授课专家与班级工作,将直接判定其考核不合格。
(三)集中培训(含校本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有事需要请假者,请向人事部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签字,并将有人事部签章的请假条交班主任。且请假返回后,需到班主任处及时销假。不允许口头请假或短信、微信、QQ等留言请假。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而旷课者视为无故旷课。
(四)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期间不随意出入教室;按座位桌贴位置入座,不得自行挪动或撤消桌贴;不得在教室里吸烟、接打电话或交头接耳;讲究公共卫生,不在教室内饮食,不乱扔垃圾。
(五)其它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微信群,或咨询培训班联系人。
联系人:
宋一帆(人事部)027-67868053
沈红云(教师教育学院)027-67866829
人事部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