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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管理空缺岗位补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作者: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及教学科研单位部分岗位设置方案》(华师党字〔20221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2023年校内管理空缺岗位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多岗位锻炼,激发工作活力,增强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适应双一流建设要求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实绩、双向选择,确保学校总体管理运行平稳有序。

三、报名条件

1.截止到2023930日,首聘期已满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含思政系列、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

2.教学科研单位限定岗位聘期已满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32022年轮岗交流到新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纳入此次轮岗交流范围。

四、工作安排

1.空缺岗位申报

111318:00前,各单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及教学科研单位部分岗位设置方案》(华师党字〔20221)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填报《管理空缺岗位补充需求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至人事部。

2.岗位信息公布

1115日前,学校审议通过补充岗位方案,公布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

3个人意向报名

111717:00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报《管理空缺岗位申报意向表》(附件1),每人最多可填报两个单位,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分别报送人事部及意向单位,电子版发至人事部邮箱。

4.单位组织考核

1122日前,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考核。首先考核第一志愿人员,第一志愿不满的,再考核第二志愿,前两个志愿均未满的,空岗可列入下年度招聘计划。

5.确定拟聘人员

112417:00前,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部、处、中心等班子会)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拟聘人员报告交至人事部汇总。

6.公布聘用结果

1128日前,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空缺岗位补充结果。涉及单位间异动的人员,填写《人员调配审批表》(附件2),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人事部。

7办理调配手续

1130日前,办理校内调配手续和工作交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动员,按学校统一部署推进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以学校改革、发展和大局为重,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正确对待,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开展期间,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将予以相应处理。


人:佐老师(行政楼116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8051   电子邮箱:hszp@ccnu.edu.cn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管理空缺岗位申报意向表

              2.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


华中师范大学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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