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落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就2022年度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及时间段
(一)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自查内容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是否存在《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华师党字〔2019〕65号)所列的二十条师德负面清单的情形。
(二)单位自查时间段及内容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1.教师思政工作开展情况;2.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情况;3.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情况;4.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效果。
(二)各单位应持续建立个人师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记录师德考评以及接受教育、培训或奖惩情况。
(三)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将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对有关单位开展抽查。
三、 材料报送
(一)个人自查,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师德负面清单自查表》(附件1),2023年3月8日前完成。此表由各单位保存,进入教职工个人师德档案。
(二)单位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自查表》(附件2),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党组织盖章后,于3月18日前报教师工作部(行政楼116室)。
(三)若发现或收到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问题线索的,及时报纪委办或教师工作部,并第一时间进行初查,进行事实认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王伟,电话:67862813(内线2813)。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师德负面清单自查表
2.华中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自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