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省级专家库专家的函》的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做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修复工程中的智囊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专家并成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联席会议制定成员单位,全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修复的相关技术专家。
(二)专业行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研究现代生态学、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生态适宜性原理等理论研究类;研究工程、物理、生物、化学等修复技术类;熟悉土地、矿产、地质、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编制类;从事工程建设、造价审计等工程管理类。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政、刑事处罚记录;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以上,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以上,主持省级以上相关项目或科技攻关的。
(三)理论深厚、经验丰富、视野开阔,了解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态势,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判断力和专业精神,具有突出的理论或技术成果。
(四)本人愿意参加踏勘、评估、评审、考察等相关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且本单位支持专家外出参加有关活动;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重点行业学术带头人或首席年龄要求可酌情放宽,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报送。
(二)审议。学校推荐名额共5名。学校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
(三)上报。公示结束后,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请于10月21日(周一)之前将拟推荐专家人选名单(只报送专家姓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27-67862129
办公地点:行政楼220办公室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