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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8日 作者:

各学院(系、中心、所)、各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附件1)要求,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内容

“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资助人员。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入或新进入华中师范大学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 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 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6.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度招聘“博新计划”博士后的一级学科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7.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 申请人于2018年2月6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在线提交。

2. 请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分别填写《推荐意见表》(附件3),推荐意见可手写或打印,但必须是亲笔签名,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3. 准备纸质材料两套,按照以下顺序,每套单独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四类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四、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博新计划”或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能超过申报总人数的30%。

五、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两套。

2. 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邮寄材料以投递日戳为准);

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114室〒430079

联系人:史晓楠(027-67867675)

人事处(校博管办)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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