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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作者: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

、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1次

3.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81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合作导师审核,并按照合作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后,务必于8月28日前提交流动站审核。

2.流动站审核:流动站对申请书进行质量把关,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驳回申请人修改。流动站工作人员于9月1日前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校博管办审核:校博管办审核申报资格与申报材料,于9月5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审核,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注意事项

1.博士后编号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办公系统中进行查询。

2.《申请书》“一、个人信息”中“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3.《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分值

学术绩效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30

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选题的自主性

学科交叉情况

60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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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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