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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61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全省本年度共遴选10名博士后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在校全职工作,博士后出站至少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已入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等同等人才计划项目的不再申报。

5.往届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在资助期不再申报。

三、支持措施

(一)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二)将入选人员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享受“楚才卡”B卡相关服务。

(三)入选人员所在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博士后证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等)。

2.单位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申报人资格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公示后,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人事部,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heshuai@ccnu.ed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

3.评审与报送。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博管办联系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1459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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