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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作者:

缴费方式:每年一次性缴纳180元(每月15元)互助金,在自愿签署了《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加入申请表》后,由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转入互助金账户中,以后在年度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退出申请的将视为继续参加,财务处自动代扣代转。

接受补助申请时间:每年1231日前

补助对象

属于公费医疗的教职工参加互助,当患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经校医院转诊接受住院治疗报销后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可申请互助。

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参加互助,当患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报销后经校医院审核自付部分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可申请互助。

参加互助的教职工所患重疾不属于本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目录,经住院治疗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者,也可申请互助。

补助标准

自费20,00150,000元的部分,按40%补助

自费5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50%补助



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流程

(咨询电话:027-67867466 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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